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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由我局组织在我市宗教界和宗教工作部门中广泛开展了一次“建设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征文活动,旨在引导我市宗教工作者和宗教界人士深入思考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活动参与者踊跃,共收到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报送的论文60余篇,充分体现了我市宗教工作者和宗教界人士在探索“建设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重大命题过程中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也是对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在建设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课题领域理论研究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与集中展示。为表彰优秀征文和活动积极组织者,同时就宗教与和谐社会构建这一主题进行有益探索与经验交流,我局于日前召开了“建设和谐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理论研讨暨征文活动表彰会。全市五大宗教团体、主要宗教活动场所以基层宗教工作者代表共50人参加了会议。参加征文活动的5名获奖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心得体会,我局姚仁智局长还给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状和证书。
会上交流中,我市宗教界人士普遍谈到了如何探索与自身特点相结合、增进和谐、服务发展的方式途径。我市基层宗教工作者则侧重从构建和谐社会与宗教工作的关系方面着手,谈到要积极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带给宗教工作的挑战和机遇,自觉承担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责任。我局姚仁智局长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宗教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向全市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工作者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全市宗教界要把建设和谐宗教摆在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极作用的首要位置,努力做到不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团结包容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二是宗教工作者要发挥教育引导在宗教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依法管理在宗教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坚持“正确引导、热情鼓励、改进服务和积极推动”的方针,狠抓学习培训,严格依法行政,突破执法瓶颈,有效提高宗教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引导和管理两种途径体现宗教自身以及宗教与社会的和谐。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促进我市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宗教界和宗教工作部门深入实践和谐宗教与和谐社会构建打开了崭新的思路。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