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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市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主动积极协调好民族关系,重点突出了“六个保障”。即加强领导,组织上予以保障;重视宣传,思想上予以保障;落实政策,措施上予以保障;化解矛盾,稳定上予以保障;加大投入,经济上予以保障;对口支援,共进上予以保障。通过以点带面,创新思路,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为省会的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在前不久结束的全省民委主任会议上,我局再获殊荣,被授予“2006年度民族工作先进单位”、“城市民族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研究落实民族政策先进单位”、“民族文教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民族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系列荣誉称号,在全省九个散杂居城市民委系统名列前茅,同时我局也是全省散杂居城市民委系统中唯一获得民族工作综合先进荣誉称号的单位。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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